问题 | 离婚证据都包括什么 |
释义 | 离婚证据包括诉讼主体资格、感情确已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收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如果要离婚双方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与他人同居、重婚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半年能办理离婚吗 分居半年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男女提出离婚的,有关部门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夫妻分居6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分居6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只要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就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诉讼离婚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先进行调解,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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