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有侵权责任的侵权行为主要涉及到的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二十条 【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