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到期或被解除时,承租人所做的装修装饰按照如下情况来算: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其他情况可具体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