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如下: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居委会或者过错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与他人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他人结婚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被诊断为家庭暴力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害鉴定书; 5、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者人民法院其他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够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记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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