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第一次来开庭可以撤诉吗? |
释义 | 可以撤诉。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诉讼即告终结,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一、提起离婚诉讼后是否可以撤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二、离婚诉讼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可以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三、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即可。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解或者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在二审中撤回起诉的,不可以再次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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