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满六十周岁之后,员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雇佣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超过六十周岁的工作者,可以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超过60岁,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 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