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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释义
    合伙企业中,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或实物,但需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有些实物可能不需要,退伙人有时需要将其撤回。退还方式应在合伙协议中约定,避免纠纷。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中的退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的方式,进行财产份额的退还。退还方式可以是货币或实物。然而,如果某些作为出资的设备等实物对企业经营并不实际需要,或者某些退伙人需要撤回其投入企业的实物,则将其折抵成现金返还可能会损害合伙企业或退伙人的利益。因此,无论是以现金方式还是实物方式退还财产,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以免事后发生争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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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