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破产属于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适用于非国有企业破产,政策性破产除适用《破产法》外,还适用一系列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 非政策性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它只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另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它适用于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法人破产,如集体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政策性破产除适用《破产法》外,优先适用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国发[1997]10号文、国经贸企改[1999]301号文及[2000]15号文等一系列政策规定。 拓展延伸 国有企业破产政策:解读与适用范围分析 国有企业破产政策是指在国有企业面临破产困境时,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进行干预和处理的制度安排。这一政策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和社会秩序。然而,与一般企业破产不同的是,国有企业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这是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破产处理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国家战略、就业稳定等。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的破产政策,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入解读,并明确其适用范围,以确保国有企业破产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 结语 针对国有企业破产问题,我国采取了非政策性和政策性破产两种制度安排。非政策性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试行)》,而政策性破产则优先适用一系列政策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政策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国有企业利益、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秩序。与一般企业破产不同,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因此,深入解读国有企业破产政策,明确其适用范围,实现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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