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男方不让看孩子的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论由父或母抚养。如抚养问题引发争执,可通过家族老人、警察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利,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若拒绝行使探望权,可通过居委会协商或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但法院一般只排除妨碍措施,不会采取强制措施对待孩子。 法律分析 1、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看孩子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结语 离婚后,若遭遇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可寻求家族长辈或警察的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争取看孩子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离婚不会消除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无论由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仍属于双方。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申请判决。若一方拒绝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居委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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