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欠款后的义务有什么呢 |
释义 | 债务人的义务如下: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一、合同债权的权能有哪些 1、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合同债权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二、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定: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但是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就已经存在着的债权才能作为遗产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三、债权和债务之间有何区别?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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