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父亲车祸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亡后,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给予其特定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对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死亡赔偿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是实际中一般是参照遗产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