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务人具有多个债权人的如何清偿
释义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一般为: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按债权比例清偿;留置权优先受偿。在司法实务中,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一般为:1、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3、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