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是2名法警带一个被告人,站在被告的左右手后方约半步。呈立正或跨列姿势。在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可以位于被告左右后方坐下。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列》 第七条 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这就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提供了依据。在执行过程中,现在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执行人员依法采取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冻拍卖变卖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强制交出财产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并维护执行的现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