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立董事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诚信与勤勉义务; 2、独立履行职责; 3、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接受培训的义务。 独立董事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独立性。即具有相关法律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专业性。即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储备、法律制度了解等技能; 3、独立董事的其他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