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退费用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如果当事人撤回管权异议申请的,管理费用是不会退还的。 《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