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是什么 1、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的规定如下: (1)非婚生子女随母亲报户口,子女母亲可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子女出生登记; (2)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应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证到派出所申请出生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1、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 2、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 3、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 4、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 三、非婚生子女进行户口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需要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2、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