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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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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