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市政府组成是什么呢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人民政府是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指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城市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称为局、委员会、科、办公厅等。 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组成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庭是根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按照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结果, 采取两种组织形式组成的:一种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另一种是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制。 合议庭中有一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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