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有利于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入职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还需要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 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 3、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四、劳动合同订立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实际上事实劳动关系中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不仅是付双倍工资,公司拒绝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可以自离。而对于劳动者来讲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也不是只有劳动合同。 相关内容: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一、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1、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职员可以直接提出希望签署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吗? 1、不签署劳动合同不一定违法。 若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则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若建立的是用工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 2、职员退休后再入职不能签署劳动合同。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再与其续签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退休员工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有《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合同。 (2)退休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要格外小心。因为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即使合同中很多条款约定得不够清楚,但仍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给予保护,譬如社会保险、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报酬福利等。而在劳务合同中则不同,双方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尤其是劳务提供者一方,更应当在劳务合同中详细约定各种条款,包括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约定清楚,否则吃亏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不管是北京地区的用人单位,还是其他地区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双方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若是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职员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等待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时候,直接向单位提出希望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劳动合同月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月工资的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没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是否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合同当然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除非是非全日制 用工的,可以不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对此法律规定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自用工后一个月内补签。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小时工要不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解答 小时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所谓小时工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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