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续签,员工没续签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但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续签继续用的工,需要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需要明确说明的事情是,对于职工明确表示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到底应当怎么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并不特别明确,有仲裁官认为,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就要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终止该劳动关系,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该员工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企业还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公司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已经和员工提出过以原来的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明确表示不同意续签的,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是不违法的。 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然坚持用工的,还有可能会产生双倍工资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法官提醒,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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