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公司没有不合理的合同能终止合同吗 |
释义 | 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一、违法解除孕妇怎么赔偿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两倍。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二、男职工在三期之内就不能被辞退吗 女职工三期之内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被辞退的。但是《劳动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单位可以解除三期妇女的劳动关系。 第1个情况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是因为主观的过错导致单位损失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这个主观过错呢是指工作中有严重的失职或者故意的行为导致单位的损失,或者该员工有违法犯罪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婚先孕呢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主观过错,也没有导致单位遭受严重的损失,所以,未婚先孕的妇女同样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 第2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最长为半年)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入职的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有规定:员工通过欺骗手段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什么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以下特别规定: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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