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要求户口本上的人都签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假如是公租房,则承租人签字即可,假如是私人房产,则产权人签字即可。如果房屋拆迁(若按人口计算)是户口上每个人都能得到赔偿则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户主因为其他因素不能够去派出所办理,那么必须要拿出书面委托的证明,再签名并按上手印,且委托人必须是成年人才能进行委托。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因此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所以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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