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仅法律渊源比较零散,并且各个地方的规定和具体做法有所不同。 虽然国家对此方面可应用的法源还不够全面、不够多,但是我们也清楚到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了解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概念,任何事物运行都是要法律支持的。好了,以上就是关于 征地补偿安置 标准的法律适用的相关内容。 法律客观: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