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用消防通道由哪个部门处罚 |
释义 | 占用消防通道由公安机关来处罚。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占用消防通道会给予哪些处罚? 1、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是根据《消防法》中的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会处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用强制拆除、清除、脱离等代履行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如果是私家车辆占用了消防通道,消防车为了紧急抢险可以强制推离违停的私家车消防部门无需赔偿。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有引发险情人承担责任,若紧急避险过,当则避险人承担适当责任。 占用消防通道产生的危害: 1、容易引发楼道起火安全事故。 2、消防通道堵塞,等于生命逃生通道堵塞。 3、不洁净的生活环境容易引来蟑螂、老鼠等四害,不利身心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2、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3、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4、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5、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6、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