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声誉证明指以个人或机构的声誉作为证明其行为或态度的依据。在一些法律案件中,声誉证明可能被认为是无效证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需要明确证明与声誉相关的具体事实,而不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形式化证明。 2. 需要确保声誉证明与案件事实相关,而不是仅仅关注证人的声誉。 3. 需要证明声誉证明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证据应当是客观、真实、合法的。 2. 《证据规定》第七条:证据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仅以个人主观的意见或者想象为依据。 3.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是真实、可靠、合法的。 以上法律依据认定了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证明声誉证明时,需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以避免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