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声誉证明中,口头陈述是否具有证明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口头陈述仅在可证实或可信任的情况下才具有证明力。如果口头陈述不能被证实或不可信任,则不能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七十一条:自然人有名誉权,个人和组织有名誉权和商誉权。侵害名誉权和商誉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当事人提供证明其名誉受到侵害的证据时,应当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据,如书面证明、录音录像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的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以口头陈述作证,应当具有真实性、可靠性。 综上所述,声誉证明中的口头陈述是否具有证明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一般情况下需要有可证实或可信任的证据来支持口头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