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章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薪资、奖金照发。 法律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章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薪资、奖金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