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婚合法三胎可以享有产假,夫妻双方生育第三胎符合计生条例规定再生育的,就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产假福利待遇,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也就是说,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相对于此前不能享受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女性而言,则是新增30天产假。 一、国家有没有规定男员工陪产假 国家有法律规定陪产假,陪产假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比如: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二、关于产假有什么规定? (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现有的地方规定是予以了明确。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三)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按照已经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家规定小产假是十五天到三十天左右,但是在这之前最好要听取一下医务部门的一件,如果怀孕四个月以上的女性如果流产了那么产假则是四十二天,在这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如果没有可以去劳动部门反应,继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