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前生病,入职体检显示身体健康,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在职期间患病,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无论合同条款有无关于患病的条款,都要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第一,允许劳动者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时间长短根据病情、病历和医生建议执行。第二,员工生病期间,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和人文关怀精神,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可安排人员进行看望和慰问,可给予员工一定的物质补助。如病情严重,还可以发动公司内部进行捐款。第三,病假期间,原则上要按时发放基本工资并缴纳社保,绩效考核工资、岗位补贴和奖金等则可以根据实际劳动时间和贡献率情况发放。第四,病假期间且合同未到期之前,如员工无重大过错,公司不得以生病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者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但并未规定新员工需要进行体检。现在一般在员工入职前,公司都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对于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前需体检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领域中“法无明文规定即容许”,所以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是合法的。 健康证能代替入职体检 不能,健康证主要是检查是否有肝炎及肠炎等传染性疾病,以避免带病上岗传染给接触的其他人。主要目的是避免聘用有传染病的人,若有其他非传染累疾病也不在这健康证范围内。而入职体检要依据各用人单位的要求,除了避免传染病外,一般单位还会查看心电和腹部超声,甚至还有要求更多的,主要目的就是聘用一个完全健康的人,避免入职后出现原来就有的疾病而影响工作。 健康证和入职体检区别 健康证主要是检查是否有肝炎及肠炎等传染性疾病,以避免带病上岗传染给接触的其他人。主要目的是避免聘用有传染病的人,若有其他非传染累疾病也不在这健康证范围内。而入职体检要依据各用人单位的要求,除了避免传染病外,一般单位还会查看心电和腹部超声,甚至还有要求更多的,主要目的就是聘用一个完全健康的人,避免入职后出现原来就有的疾病而影响工作。 入职前怀孕没有及时告诉公司,入职后告诉公司是否违法 入职前发现怀孕的,可以照常上班。并且是否怀孕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如果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就不是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入职前怀孕没有及时告诉公司,入职后告诉公司算不算违法? 入职前发现怀孕的,可以照常上班。并且是否怀孕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如果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就不是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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