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其他参加者;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