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失业保险条例规章,一般情况下,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章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章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章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