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如果双方对附属设施的认知不一致,就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解决。 首先,需要查看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确认附属设施的具体内容和归属情况。如果合同约定明确,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避免产生争议。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就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比如《物权法》、《合同法》等。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判断附属设施的归属权应该属于哪一方。 最后,如果仍然存在争议,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或者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建筑物附属设施归建筑物所有人所有。 2.《合同法》第二十八条:买卖合同应当按照卖方约定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款等内容履行。 3.《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4.《民法典》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民事义务。 5.《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