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和诉讼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一、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解决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可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的特点: (1)省去了申请仲裁或进行诉讼的麻烦,便于尽快解决纠纷。 (2)购房者与开发商往往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各执一词,除非双方均作出让步,否则较难协商解决成功。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双方协商不成,且合同约定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则应申请仲裁解决。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解决的特点: (1)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未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当事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诉讼实行二审终审。 (2)审理期限较短。按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庭应当在组成后4个月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仲裁的,仲裁庭应当自组成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而法院审理期限较长。 (3)仲裁申请人需预交的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较高。当然仲裁申请人预交的仲裁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3、向法院起诉 当双方协商不成,且双方未约定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则应向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诉讼解决的特点: (1)审行二审终审。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2)审理期限较长。一审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还可延长,一审案件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3个月。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还可延长。 (3)原告需预交的诉讼费用较仲裁费用低。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调解原则;②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及时原则。 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程序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只有一审,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不能向上一级仲裁机构再行申请,而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则有二审,诉讼一审结束后,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5、审限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审限为自立案起之日起60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报批后可最长延期30日;劳动争议诉讼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报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二审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可报批延长。 6、效力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未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则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而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争议案件内法院从头另行全面独立审理。 7、收费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费虽然都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收费标准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费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比如北京为300元;而劳动争议诉讼受理费则有全国统一标准为:50元。 8、当事人称谓不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分别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则在一审时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在二审时被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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