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的口头遗嘱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并在危急情况解除后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遗嘱继承公证需要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提供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嘱草稿等材料。遗嘱内容包括姓名、关系、财产处分、执行人等事项。公证员审查材料后,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口头遗嘱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结语 继承权公证是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重要流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继承公证申办需提供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及遗嘱草稿等材料。遗嘱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财产处分、执行人等。公证员审查、询问并出具遗嘱公证书,确保继承权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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