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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罚?
释义
    法律分析: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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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