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是指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双方就孩子抚养和债权债务、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案件不再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