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规则 |
释义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2022: 1、职工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相关法规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2、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相关法规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一、特殊门诊申报程序 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应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 2、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5、《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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