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几种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的种类有: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 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 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鉴于条款,一般用于描述股权转让双方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介绍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等; 3、出让方情况,转让方持有的股份数量、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受让方主体合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转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相互交接合作; 6、股东会决议;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附条件必须具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付款期限 一、股权转让付款期限 一般是3个月。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 二、股权怎么转让 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三、股权是什么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股份则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股权是基于股东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利,但是还有其他股东的权利。 就一个具体的公司而言,股东的股权产的所有权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首先股权来自于所有权,股东将自已所有的财产交给公司,才换取了公司的股权,因而这一交换并未因股权登记与承认而完全完成。因此股权中所包含的经济利尚未实现。股东虽然与自己所投人的那部分财产相脱离,但股权却又将他与公司的全部资产相联结起来,他必须密切关注公司整体资产的运作,才有可能实现自已的经挤利益。其次,就个别股东而言,他虽丧失了对其原有财产的自由支配权,即所有权,但公司总体上,仍属于全体股东所共有。从整体上看,全体股东似乎仍享有所有者的地位和权利。尽管股权与公司财产的所有权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但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就其权利人承担的责任不同股权持有人对社会的责任依股份经济的特殊规则承担,可以是有限的,也可以是无限的,多数是以其特有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权与所有权是两个联系密切但又有重要区别的法律概念。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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