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异地报废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车辆异地报废办理流程 1、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同时机动车回收部门也会对该车进行拍照和解体,作为档案保存起来,还要对发动机、检验车架号检查是否和车辆一致,只有检查符合标准,才会进行解体。 3、回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在机动车解体完成之后,汽车回收部门会向车主出具一份有关报废机动车的回收证明,这时车主只要在一个星期内向当地车管部门提交《报废机动车维修申请表》以及号牌、行驶证等一些相关资料。 4、带齐所有资料,到车管所服务大厅装订手续进行办理。 5、受理岗叫号,车主到对应窗口办理。 6、工作人员审查,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办理机动车异地注销登记,并将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7、机动车登记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报废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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