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姻期间购买房屋,无明确约定,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双方按出资份额共有,除非有其他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全款购买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屋,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方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动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视为双方父母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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