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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损险三责险区别在哪
释义
    法律分析:车损险三责险的区别在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赔付给第三者的,而车损险则可以理解为只赔给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损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一、交通事故中责任险全责的可以赔偿第三险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无能力赔偿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并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你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2、如果对方不是机动车,而你自己是机动车并购买了车损险的,你车辆的维修费用可以要求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
    二、保险标的的价值未约定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若在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未约定,但后来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保险公司一般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标准赔付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三、第三者责任险都有涉水险吗
    第三者责任险不包括涉水险,车损险包括涉水险。涉水险加入车损险保障。车辆涉水险,指的是车主为发动机购买了涉水险(属于附加险),那么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汽车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附加险并不能独立购买,它是附加在基本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以及交通强制责任险)上购买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辆涉水险等。涉水险是一种新衍生的车险险种,这个险种主要是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它主要是保障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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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