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想防卫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
释义 | 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 其主观上存在刑法意义上犯罪的过失,一般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此,不能把假想防卫的故意等同于犯罪故意。 一、怎样区分间接故意与过失 间接故意与过失区别在于: 1、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放任的态度,而过失主观上是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 2、量刑也会有所不同。对间接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结果,因疏忽而不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从而导致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犯罪故意是怎么分类的 犯罪故意分为了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这两类。直接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对这种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态度的行为。间接故意犯罪是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事后防卫是不是防卫过当 事后防卫不是防卫过当。针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而且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构成事后防卫。 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不同,防卫过当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只是防卫行为超过了必需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在防卫时间上没有超越必要限制。而事后防卫则是在已不存在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行防卫。 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事后防卫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明知侵害已经停止而仍继续防卫,即加害于侵害人,这种行为就是报复侵害,是一种故意犯罪。 (2)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仍继续防卫,这属于一种过失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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