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于防护性控制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约束条件需要管理人员来完成,成本控制的管理人员应不断增强控制意识,自觉参与控制活动,使自己所做的各项工作都能同防护性控制联系起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