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后剩余资产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清算后剩余资产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股东可以开除股东吗 可以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如下: 1、前提,公司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否认法人人格; 2、行为条件,股东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股东使用控制权不当,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逃避法律和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对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人格混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恶意逃避债务; 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连带责任; 8、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9、公司未设立的费用和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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