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能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2.带着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的医务处,开第二个证明。3.带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的产科,补办一个“出生证明”。 一、没准生证能上户口吗 没有准生证可以上户口。若是可以补办准生证的,应当先补办准生证,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准生证、出生证明等材料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无法补办准生证的,可能需要携带结婚证、出生证明并缴纳罚款之后办理出生登记。 上户必备材料如下: 1、新生儿的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父母的结婚证。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综上所述,没有准生证是可以上户口的,只需要拿上婴儿的出生证明,以及还有父母的身份证件,同时还需要有父母的结婚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但如果是不符合计育生育而不能生育,那么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三胎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三、生孩子要结婚证吗? 怀孕生孩子需要结婚证,在医院生育子女,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生育完毕,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医院产科申请开具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凭出生证明就可以给孩子申报户口,没有结婚证办不了准生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并加盖市卫生局统一刻制的补发专用章,同时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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