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到退休年龄还可以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达到退休年龄不可以再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继续在单位从事原来的工作,双方形成的依然是劳动关系。 一、达到退休年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按照人社部的答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需区分三种情况: 1、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有没有工伤认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如果该受伤的劳动者为农民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答复》的规定,用人单位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第二、如果该受伤的劳动者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体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三、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用人单位以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第四、如果该受伤的劳动者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体金的,其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那么其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则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三、退休后能够构成劳动关系吗 退休后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退休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身份。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表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确定劳动者与单位是否为劳动关系的依据,与年龄并没有必然联系,到达退休年龄是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但是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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