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撞伤四人属于什么事故 |
释义 | 《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交通事故死亡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谁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事后赔偿金额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不计算在内; 其次,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及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医药费; 再次,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或有逃逸、无证驾驶行为等行为的,建议把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最后,在治疗结束后,去凭伤残等级,之后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专案: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提醒:请保管好相应的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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