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 |
释义 | 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 1、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是六个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是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后,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经过一定时间后不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如下: 1、警告。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 2、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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