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子认证机构主要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参与各方身份,资信的认定,维护交易活动的安全,是电子认证的认证实施主体。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一)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权利1.要求申请者提供真实资料的权利:对个人申请人,一般要求提供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寻呼、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资料;对单位申请人,除对具体的申请人要求提供上述个人资料外,还要求提供单位名称、单位主页地址、单位营业执照号、工商税号、单位地址、单位电子邮箱、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电话、传真等资料;认证机构在遵循合法程序的条件下有权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查、审核。2.收取费用的权利:认证机构有权向签署者收取费用。(二)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义务1.颁发证书的义务:认证机构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证书,并将证书内容公布于认证机构的存储器内。认证机构在向申请人颁发证书前应确认下列情况:(1)列于即将颁发的证书中的人就是未来的签署者;(2)将颁发证书中的信息是正确的;(3)未来的签署者合法拥有私密钥,此私密钥与证书中列的公开密钥构成功能性密钥对并且可以用来生成数字签名;(4)证书中所列的公开密钥可以用来验证由签署者拥有的私密钥生成的数字签名;(5)数字证书中所使用的公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2.中止证书的义务:在证书的有效期间内,收到签署者或其代理人的有关中止证书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应中止该证书,并在指定地点发布中止的通知。以上就是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的介绍。电子认证技术的出现,使得电子商务交易参与各方的身份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有了技术上的保障.认证机构主要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参与各方身份,资信的认定,维护交易活动的安全,是电子认证的认证实施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