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收到定金的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没收定金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买家何时支付定金,而买家没有按约定支付的,属于违约行为,可到法院起诉。但合同没有约定何时支付定金,而是订立了类似自支付定金起合同双方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等条款的,不能起诉。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的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的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的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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